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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就业办

实训处工作人员是在处室主任的领导下,认真做好学校宣传招生、实习就业、技能鉴定等工作。其工作职责为:

一、宣传招生工作

1、根据国家招生方针、政策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,制定我校的招生制度和实施细则,实现招生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。

2、组织并会同各专业编制学校当年招生计划,供学校领导审核确定,并负责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3、根据各专业提供的专业介绍及教学特色等材料,设计、制作校当年的招生简章,并负责重点在各地市《招生指南》、招生网等刊物及媒体上刊登学校简介、办学特色、专业设置等情况,扩大学校社会知名度。

4、制定招生宣传措施,确定招生联系人员,并进行政策培训。加强与各地中学的沟通联系,有效地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,并逐步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。

5、负责组织并成立招生录取工作小组,明确录取工作操作规则,强调录取纪律,充分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录取原则。

6、做好录取新生的咨询、报到接待等工作。

7、招生工作结束后,及时总结并报告学校领导,为下一年度招生作参考。
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二、实习就业工作

1、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、政策和规定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意见,认真制定我校学生实习就业办法和工作程序。

2、通过开设职业道德及就业指导课程、举办各类就业知识讲座、编写《毕业生就业手册》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就业、择业、创业指导,引导学生正确定位,做好职业生涯规划。

3、加强与各地人才市场、用人单位的联系,搜集各类就业信息,拓宽就业渠道,通过校园网、就业信息专栏等形式向学生发布各类招聘信息。组织开展各种校内供需洽谈会和专场招聘活动,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学生。

4、建立科学、有效、完善的实习就业服务跟踪体系,随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,并进行分析统计,及时将就业数据上报学校。

5、做好年度毕业生生源审核统计工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
6、深入用人单位,探讨企业用人需求及对人才要求,及时调整培养计划,与企业紧密合作,逐步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。

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三、技能鉴定工作

1、负责鉴定所需物品的准备工作。

2、负责鉴定工作全程的服务保障工作。

3、负责鉴定资料的统计、汇总、整理和归档工作。

4、遵章守纪、秉公办事,做好保密工作。

5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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